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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 项目基本情况

本次规划范围为白石港、湘江、庆云山路、京广铁路西侧支路的围合区域。总面积5.19平方公里。规划区在株洲市控规整合中为株洲市河东中心片区(L01片区),共包括5个单元,分别为01、02、03、04、05单元。

二、 功能定位与规模

1.  功能目标与定位:依托株洲站交通枢纽,打造株洲市交通便捷、商业氛围浓厚、社会服务设施完备的城市中心区。

2.  人口规模:根据测算,规划区可容纳人口规模约为13.3万人。

三、 规划调整的主要内容

1.  用地梳理

  规划结合现状建设情况和未来发展要求,对规划区内用地进行梳理,主要分为三类,一类是保留整治用地、拆除重建用地、新增建设用地。

(1)保留整治用地:  指现状建设情况较好的居住用地、商业商务用地、公共服务设施用地,规划予以保留或局部整治。规划区内梳理出保留整治用地约262.34公顷。

(2)  拆除重建用地:指退二进三的企业以及现状建设情况较差的用地,规划予以拆除后重新开发建设。规划区内梳理出拆除重建用地约73.19公顷。

(3)  新增建设用地:指根据规划路网,将现有部分未利用土地纳入城市建设用地范围。规划区内梳理出新增建设用地约6.7公顷。

2.  道路系统优化

规划保持原规划主、次干路道路系统结构不变,通过增加跨江通道、跨铁通道,优化道路交通系统。

(1)跨江通道:新增公园路过江隧道东接新塘路,西接嵩山路,增强东西城区之间联系。

(2)跨铁路通道:拓宽红港路下穿铁路通道;增纺织路下穿铁路通道;新增体育路下穿铁路通道;新增火车站下穿铁路通道;新增南站路下穿铁路通道;新增庆云山路上跨铁路通道。

3.  用地布局调整

规划保留原规划的功能结构布局不变,通过核查现状建设情况、对接相关规划以及落实已批项目,精细化规划用地布局。

(1)  通过对接相关规划,落实重点控制的开发地块。

(2)  在建设路与七一路交叉口东南侧用地,落实总体规划中轨道交通用地。

(3)  落实总体规划调整后的绿线。

(4)  落实已批红线和已批总图。

四、 规划空间结构

 规划形成“一轴一带一心三片”的总体空间结构。

  1. 一轴指依托建设路的交通功能,形成沿建设路的贯通南北的城市发展轴。

  2. 一带指依托湘江风光带,形成的沿湘江的城市绿地景观带。

  3. 一心指依托市级对外交通枢纽形成的综合商业中心。

  4. 三片指结合现状功能组团由路网分割组成的三大功能组团,分别是综合商住组团和两个综合居住组团。

五、 规划用地功能布局

1.居住用地(R类)

(1)住宅用地:依托现状建成的居住区,对原有环境品质较差的居住用地进行梳理和改造,建设多样化的绿色生态社区。规划居住用地为二类居住用地为主,主要集中在规划区南部与北部。规划居住用地面积为143.43公顷。

(2)服务设施用地:规划按服务半径600-800米布局社区服务中心,主要为居民提供日常医疗卫生、商业服务、文化体育、金融、邮电以及公共管理等服务。规划区内共保留社区居委会22处,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可考虑扩建,增设托老设施,扩建形式可以采用租赁,独立占地的居委会可考虑通过增设建筑面积,以满足服务要求。规划区新规划设置3处社区服务中心。

  1.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(A类)

(1)行政办公用地与设施规划:规划行政办公用地共22处,总用地面积为6.14公顷,大部分为现状保留的办公机构,少部分为规划新增用地。

(2)文化设施用地规划:规划区内文化设施共10处,总用地面积为1.07公顷,其中保留现状文化设施6处,规划新增1处市级工业历史博物馆,以及3处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,社区级文化活动中心结合社区服务中心建设。

(3)教育科研用地规划:规划区域教育科研用地总面积为21.23公顷,均为中小学用地。规划依据国家和株洲有关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标准,配置中、小学设施。

规划区共保留小学8所、新建小学2所。规划区保留初中2所,新增初中1所。规划区保留高中2所。

(4)体育用地规划:规划区内新增屋顶体育公园、社区级体育中心各一处,社区级体育中心用地面积0.21公顷。同时结合社区级小游园,设置居民体育健身设施。

(5)医疗卫生用地规划:规划保留医疗卫生设施用地7处,总用地面积为5.64公顷。

(6)社会福利用地规划:规划保留现状社会福利用地2处,总面积为1.01公顷。规划考虑结合社区居委会的改造,增设托老设施。

(7)文物古迹用地:规划区内保留文物古迹用地共1处,用地面积0.23公顷,为资福寺遗址。另有市级文物保护建筑5处。

(8)宗教用地规划:规划区内保留宗教用地3处,合计用地面积0.33公顷。

3.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规划(B类)

(1)商业用地:规划商业用地面积为50.71公顷,主要集中在建设路沿线,并在株洲站周边形成市级商业服务中心。

(2)商务用地:规划商务用地面积为2.13公顷,主要为现状保留的酒店、金融业用地。

(3)商业商务用地:规划商业商务用地面积为4.72公顷,均为规划用地。

(4)商业文化用地:规划商业文化用地面积为6.09公顷,为规划的商业用地与工业历史博物馆混合用地。

(5)加油加气站用地:规划区共有2座加油站,均为现状保留,总面积为0.54公顷。

六、道路交通系统规划

  1. 路网系统结构

规划区道路主干网结构为“四横一纵”

(1)四横:从北至南分别为红港路、新华路、南站路、建宁大道。

(2)一纵:指从北到南形成的依次联系规划区各个组团的建设路至枫溪大道。

  1. 道路交通设施规划

(1)停车设施:中心城区应该适当限制停车位的供应,鼓励公共交通出行。停车设施设置立体化、智能化、集约化。

(2)常规公交规划:规划区内主要沿建设路、新华路、建宁大道等道路形成公交客运走廊。公交站点的间距控制为300米至500米,由于规划区的用地受限,规划区内的公交停靠站以简易公交站为主。

规划区内设置3处公交首末站,其中1处为现状保留火车站公交首末站,用地面积为4100 ㎡。规划新增2处公交首末站,用地面积为5028㎡。

  1. 区域轨道交通规划

规划区内对外联系的轨道交通主要是长株潭城际铁路,长株潭城际铁路在规划区东侧内设“株洲站”,株洲火车站与城际站广场形成综合交通枢。规划区内规划地铁1号线与2号线,其中1号线经由车站路,设置站点株洲站;2号线沿着建设路-枫溪大道廊道,规划区内共设置6个站点,规划区内地铁站点按照800至1000米站距设置。

4.  快速公交系统规划

规划快速公交1号线、有轨电车2号线、快速公交5号线和9号线和13号线从规划区内经过。规划区内有轨电车站点按照800至1500米站距、500至800米的服务半径设置。

七、 绿地与景观系统规划

1、绿地系统规划

(1)公园绿地:规划区内保留现状神农公园、文化园,结合一水厂的搬迁改造扩建月形山公园。规划设置社区级别的公园绿地,按照300-500m服务半径设置一个1-2 公顷面积的共享绿地空间,湿地水面率不低于20%。

(2)防护绿地:规划沿浙赣线、京广线以及城际铁路线等铁路设置防护绿带,规划区防护绿地总用地面积为2.63公顷。

(3)广场用地:本规划区规划广场4处,总用地面积为1.37公顷,主要分布在建宁港两侧。

2、景观系统规划

规划形成“两带、三园、四区、多节点”的景观系统布局结构

“两带”:分别为沿湘江滨水景观带、沿白石港滨水景观带。

“三园”:分别为文化园、神农公园、月形山公园。  

“四区”:分别为两个综合居住风貌区、一个都市商住风貌区和一个现代商贸风貌区。

“多节点”:规划区内结合开敞空间以及城市商业中心形成多个景观节点。

芦淞市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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